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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8种情况下,必须要退出公租房哦

发表于2013-05-11



大家都晓得,其实现在租到公租房的不一定是有需求的,也可能是拿来搞其他的

有的人租起公租房拿来出租,这种要不得哦,遭查到了就要让你退组,不准你租了。

还有拿来的、长时间没去住的,都要喊你退

近日,住建部发文,7月15日起将实施《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

明确规定8种情况

   必须腾退

    本次发布的《办法》中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分别罗列了8种必须腾退公租房的情况: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6.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7.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8.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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