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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产权最多只有70年 到期后或可新续约产权

发表于2015-07-01

最近,关于“70年产权取消”的信息满天飞,这个信息是否属实,假如房子到期后,房子就不再属于我们自己了么?是否还可以续约呢?带着这些问题,大渝网邀请了重庆领域盛景顾问有限公司市场研究经理吴小红给我们广大网友一一解答。

吴经理解释说,首先需要弄清楚什么是房屋产权。我国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期限为永久,没有限制;而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是有时间限制的。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一般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重庆较为特殊,考虑到重庆多数项目为商住混合,采取不同的产权年限会带来使用期满处置时的困难;同时减少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年限可相应减少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一定程度上能降低土地成本和房价,加速城市发展进程,重庆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为50年。

那么,产权到期之后房子还是我们的吗?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也就是说,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可能出现几种情况:一是房屋业主土地使用权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补交土地出让金,延长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二是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自然消失;三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类似于拆迁安置的办法。

虽然《物权法》已经规定土地使用权可自动续期,但是如何确定土地价格、以多少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如何申请续期等政策尚未出台,不过从《物权法》自动续期的法律可以看出,直接收回土地,或是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补缴巨额土地差价的可能性非常小。

当前大部分房屋土地使用权尚未到期,国家后继应该会出台相应的政策补充该板块的空缺。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地价,依一定比例缴费或是一种可行方式。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第一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其处理方式可作为未来房屋产权续期的重要参考。不过呢,大家也不用慌张,即使续交土地出让金,考虑到民生问题,也会在可接受范围之内;而且,房屋使用寿命一般是50年,50年后,房子还在不在,谁知道呢?

发表于2015-07-01
得闲饮茶2014,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房屋产权最多只有70年 到期后或可新续约产权”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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